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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改革委要求:确保灾区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
据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(记者江国成)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发出的紧急通知,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灾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,坚决打击趁灾害之机,哄抬生活必需品价格等违法行为;地震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及时启动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、规定限价、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,维护受灾地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。 通知要求,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、药品、饮用水、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、农资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,坚持对市场价格的每日巡视,并启动灾区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日监测。 通知指出,灾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是粮食、食用植物油、肉禽蛋奶菜、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,以及建筑材料、药品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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