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共12版  国内统一刊号CN51-0001  第20006期  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出版  2008年05月05日 星期一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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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起养护“国宝”更方便

本报讯 (记者陈四四)5月1日起,《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》开始试行。我省作为全国5个试点省市之一,将自行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,“国宝”将得到更为及时的养护。
  省文物局有关人士说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果要维修,过去需要层层上报后由国家文物局审批。由此造成花费在“路上”的时间比较长,有时长达一年。比如今年报批,要等到下一年才能动工。“可是,等到第二年开始维修时,文物又出现了新问题,还需要就新问题又打报告。”
  审批权下放到省文物局后,将改变上述现象。据介绍,首先放开审批权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属于古建筑、石窟寺和石刻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别。省文物局每年要先对这些国保单位进行摸底,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必要性、紧迫性以及可行性进行科学评估后,向国家文物局申报立项。这样,可以根据“国宝”情况的轻重缓急进行维修。“比如遂宁的广德寺,梁架都垮塌了,这种就要先安排维修。”
  虽然审批权下放了,但同时建立起专家咨询制。国家文物局建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专家库,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咨询工作。省文物局也要成立专家组或建立专家库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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