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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住户4年难获房产证
5月下旬,王先生等几位仁寿读者先后致电本报服务热线,反映他们在4年前购买的商品房,至今也没拿到房产证。5月30日,记者赶到仁寿县采访。 据介绍,1998年,县政府决定在文林镇东街实施旧城改造计划,仁寿县第三建筑公司包工头秦付祥获得了137号至145号的开发权。为了尽快促成工程动工,县政府及建设局、房地产交易所既发文,又现场动员,在居民们给予充分理解的前提下,福祥大厦得以顺利动工兴建。 福祥大厦1号楼属商品房开发,1999年房屋竣工前后,该楼30多户业主就陆续缴清了房款。但当6月份交房时,购房户除得到所购房屋钥匙外,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等合法手续一概没有得到,且开发商秦付祥已不见踪影。 原来,有关部门怨开发商该上交的钱未交,开发商怨县上该兑现的优惠政策没兑现。房主要房产证,开发商推政府部门,而政府部门又将问题推给开发商。 “当初是政府出面搞的拆迁,后来又是政府部门出面将该楼评为优良工程。要不是政府行为,我们才不肯相信包工头哩!”按每平方米500多元的价格、共花费4万多元购得70平方米一套住房的王先生气愤地说。 业主们还告诉记者,为了取得房产证,几年来,他们曾多次找过县建设局、房地产交易所讨说法,可对方除将问题推给开发商外,始终没有给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。 由于没有房产证等合法手续,业主的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。业主李女士介绍,她花了近6.7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,由于没有房产证,麻烦不断。比如,孩子转校因无法证实家庭住址须到居委会开证明。业主李先生说,由于不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,想依法出租、转让或者用于抵押贷款都不行。 6月5日,仁寿县建设局办公室一吴姓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住户只有自己去找老板秦付祥解决问题,如果不行就只有打官司。本报记者张显光王青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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