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本报讯 近日,省工商局公布了我省今年二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。其中,手机充电器合格率仅为20%,食用植物油、饮水机等合格率在80%左右。
这次质量抽查针对成都、德阳、绵阳、乐山等13市的384家企业经销的农资、食品、化妆品、家用电器等4类商品。在抽查的30个批次手机充电器中,不合格批次就有24个;而食用植物油的91个批次中,有23个批次掺杂使假,占抽样数的1/4;40个批次的手机电池中,不合格批次为9个;30个批次的饮水机中,不合格批次为6个。在抽检的南充明宇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菜籽油中,溶剂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的33倍,属于劣质产品;抽查的手机充电器中有22个批次绝缘强度不够,给消费者人身、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。抽查结果表明,以劣充优、偷工减料、掺杂使假问题还相当严重,商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,商品本身存在设计缺陷等质量不合格问题。
省工商局表示,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依法暂停其销售,对标识与实际成分及含量严重不相符的产品则要求其限期整改。企业经过整改后,若商品质量合格,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复查申请。
(本报记者姚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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