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近日,本报收到阆中的一封读者来信,得知阆中在庆乡灵壁垭村60岁的农妇廖素华还得缴纳义务工费。
廖素华来信中称,她除了缴农税和其他费用外,还要缴纳5个义务工费25元。于是她开始纳闷:自己年满60岁,按国家规定种田纳税,为什么非得再出义务工呢?难道上了年纪的农村人就不该享受国家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吗?
记者随即走访了省农业厅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,该处的负责人指出:缴纳务工费是广大农村存在的一项税外收费负担,但国家对收义务工费的对象有明确限制,只要非农村劳动力,就不再缴纳农村税外收费。按农业部《农村经济收支年报》上的解释,农村劳动力是指农村人口中18周岁至55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8周岁至50周岁的女性公民。《四川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六条也重申了这个概念,所以农村50岁以上的女性公民是根本不用缴纳义务工费的。该管理办公室的一位姓齐的同志也指出:“60岁的农妇还要缴纳义务工费,这很明显是当地收取义务工费的管理部门的违规行为。”
该办公室负责人还指出,根据中央7号文件规定,今年初,省委、省政府已作出在3年之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(即“两工”)的决定:少数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一步到位,今年就取消完毕;对于经济条件相对差的地区,当地农民每个劳动力承担的“两工”也要逐年减少,并在2005年全部取消。
记者随后又拨通了阆中农业局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的电话。负责人王用连告诉记者,他们将按规定免除廖素华的义务工费。刘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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